12月13日,全市开展文明创建暨城市综合整治共查处各类不文明行为175起,处罚63人,罚款7910元。
1.查处不文明交通行为67起,处罚59人,罚款7110元。
2.查处乱吐、乱扔、乱摆设、乱张贴等不文明行为97起,处罚4人,罚款800元(高昌区卡某等4人因擅自摆摊设点共罚款800元)(托克逊县张某因在友好路农贸市场西侧占道经营予以口头教育)。
3.查处“门前五包”责任单位11个(锦绣高昌小区、军民共建路城投公司、文化东路新修路段垃圾未清理,已责令整改)。
特此通报
吐鲁番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