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谢关注“市长信箱”,对于您反映的问题,已责成高昌区人民政府进行调查,现答复如下: 天马超市门口停车场于2017年6月13日,在高昌区发改委办理了停车收费备案手续,备案收费标准为白天停车(北京时间早9:00—晚22:00):小汽车2元/小时、最高收费不超过10元/车?次;夜间停车(北京时间晚22:00—次日早9:00):小汽车10元/车?次;另备注: 1. 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不超过15分钟不收费); 2.停放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均免费; 3.在天马超市购物凭购物小票可免费停车2小时; 4.在苏宁电器购物凭购物小票可免费停车3小时; 5.为苏宁电器和天马超市配送货车辆在送货期间免费停车; 6.各检查单位例行检查的车辆免收停车费; 7.外租区农村信用社门口该行指定停车区办理业务客户及运钞车不得收取停车费; 8.对军人及残疾人凭证件免收停车费。 经高昌区发改委检查发现,该停车场未按备案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未进行公示,也未按规定安装门禁计时系统。针对发现的问题,高昌区发改委已于2017年10月21日向该停车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停车场立即停止收取停车费,并进行停业整顿,待整改完毕后另行申请办理停车收费核准备案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