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乌鲁木齐9月10日讯记者石鑫从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10月起,新疆各支线机场停车费实行新标准。对于小型车来说,15分钟免费时段后,停放时间在8小时以内的,按3元计收,24小时最高限价15元。
新收费标准按照车型区分。其中,小型车辆(≤7座)停车费由“固定收费每天每车次3元”调整为:每天每车次“车辆停放时间不超过8小时的,按3元计收;车辆停放时间超过8小时不满12小时的按累计收费6元计收;车辆停放时间超过12小时不满16小时的按累计收费9元计收;车辆停放时间超过16小时不满20小时的按累计12元计收;车辆停放时间超过20小时不满24小时的按累计15元计收;以此类推,全天不得超过15元/车·车次”。
中型以上(≥7座)每天每车次“车辆停放时间不超过8小时的,按4元计收;车辆停放时间超过8小时不满12小时的按累计收费8元计收;车辆停放时间超过12小时不满16小时的按累计收费12元计收;车辆停放时间超过16小时不满20小时的按累计16元计收;车辆停放时间超过20小时不满24小时的按累计20元计收;以此类推,全天不得超过20元/车·车次”。
新标准的适用范围是新疆区域内机场(集团)各支线机场候机区域内,为接送旅客车辆提供专用场所用于停车服务并收费。
另外,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也同时执行15分钟免费停放优惠政策。
来源:新疆日报